朔區政辦發〔20233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直各有關單位:

朔城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已經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23

(此件公開發布)

朔城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全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效應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程度減少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和財產損失,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特編制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以下法律法規、標準制度及相關預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山西省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朔州市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等編制。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區行政區域內由于自然災害、外力破壞及電力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區級電網大量減供負荷,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四)工作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保障民生、維護安全,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

(五)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特別重大、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省指揮部指揮。較大大面積停電由市指揮部指揮協調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分級標準依照《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體系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工作組織體系由朔城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及區人民政府大面積停電事件組織指揮機構組成,負責我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跨區行政區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根據需要建立跨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合作機制。

(二)區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指揮長: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區長

副指揮長:區應急局局長、區發改局局長、區能源局局長、國網朔州供電公司總經理、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總經理。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局、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商務局、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融媒體中心、朔城區人民武裝部、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區防震減災中心、區消防救援大隊、聯通朔城區公司、移動朔城區公司、電信朔城區公司、武警朔城區中隊、全區火電、風電、光伏、發電企業和部門單位組成。區指揮部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全區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研究朔城區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供應秩序等重要事項,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2.統一領導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事故搶險、電網恢復、信息發布、輿情引導等各項應急工作;

3.協調各有關部門、企業、單位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決定實施和終止應急響應,宣布進入和解除應急狀態,發布應急指令;

5.按授權發布信息。

(三)區指揮部辦事機構及職責

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能源局,為區指揮部日常辦事機構。

辦公室主任:     區能源局局長(兼)

辦公室副主任:   區能源局副局長

辦公室主要職責為:

1.落實區指揮部部署的各項任務和下達的各項指令;

2.組織修訂本預案,指導各部門修訂應急預案并監督執行情況;

3.及時掌握應急處置和供電恢復情況。

(四)區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1.區委宣傳部:負責各新聞媒體單位協調銜接,做好新聞報道、輿論引導和新聞發布工作。

2.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做好搶險物資供應企業的生產組織協調工作。

3.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電力企業電力恢復中的規劃建設等相關工作。

4.電力企業及發電企業:協調全區發、供、用電力資源的緊急調配及發電企業燃料在應急狀態下的供應工作,同時指導電力企業盡快恢復電力生產和電力供應。

負責向能源局報告事故情況,制定本公司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建立電力搶修隊伍,并按時進行應急演練,遇有突發事件在區指揮部的領導下及時啟動本公司應急預案,并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同時指導電力供應平衡工作;負責制定事故狀態下拉閘限電序位表、保電序位表和恢復供電序位表。

5.區公安局:組織對事發地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和秩序維護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6.區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電網大面積停電突發事件影響居民的安撫和臨時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7.區財政局:負責組織協調電力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經費,并列入年財政預算,做好應急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8.區自然資源局:負責對造成電力設施破壞的地質災害進行評估。

9.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負責指導因電網大面積停電導致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設施搶、排險工作。

10.區交通運輸局:協助征用應急救援客貨運輸車輛,協調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和搶險救災人員公路運輸的暢通。

11.區水利局:組織做好農村生活用水和水利工程供水的應急處置工作。

12.區林業局:負責協調樹線矛盾,確保電網線路通道暢通,防止森林火災引發電網安全事故,并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全區森林防火工作,配合電力搶修使用林地工作。

13.區商務局:負責做好生活必須品的監測和協調供應,協調有關部門保證搶險所需物資及必要生活資料的生產、調運管理,加強市場宏觀調控,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14.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督導受影響地區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自保電應急啟動和臨時應急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有序正常,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15.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區能源局,督促本行政區所監管的企業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16.區融媒體中心:負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公益宣傳及應急廣播。

17.區應急管理局:配合區指揮部組織協調事件救援,并監督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提出安全預防建議等。

18.區氣象局:負責根據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需要,提供相關氣象信息。

19.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消防救援工作。

20.區防震減災中心:負責提供地震信息監測和報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救災物資、裝備的調撥。

21.電信網絡運營商:負責組織協調各通信運營企業做好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22.區能源局:負責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監督電力企業落實應急工作,協助做好社會應急措施落實的綜合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監察工作。

23.區人民武裝部:根據需要負責組織民兵預備役部隊,必要時協調駐軍參加應急救援。

24.武警朔城中隊:根據需要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參與搶險救災工作;配合公安機關維護當地社會秩序,保衛重要目標。

25.消防救援大隊:做好各項滅火救援應急工作,及時撲滅電網大面積停電期間發生的各類火災。

(五)應急專業組及其職責

根據應急工作實際,區指揮部設立4個專業組。

1.電力恢復組:由區能源局與國網朔州供電公司、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牽頭,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公安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區防震減災中心、移動朔城區公司、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人民武裝部、武警朔城區中隊、區消防救援中心、發電企業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電力企業。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組織電力搶修恢復工作,盡快恢復受影響區域供電工作;做好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臨時供電保障;負責組織跨區域的電力應急搶修恢復協調工作;協調武警消防等有關力量參與應對。

2.新聞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區融媒體中心、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公安局、區應急管理局、電信網絡運行商、區能源局等參加。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輿情和社會公眾動態,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3.綜合保障組:由區能源局與國網朔州供電公司、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牽頭,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融媒體中心、工業和信息化局、發電企業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電力企業。

主要職責: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受災情況進行核實,指導恢復電力搶修方案,落實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維護供水、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正常運行;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4.社會穩定組:由區公安局牽頭,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民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商務局、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區能源局、區信訪局、區人民武裝部、武警朔城中隊等參加。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以及趁機盜竊、搶劫、哄搶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督導受影響地區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自保電應急啟動和臨時應急措施,保障醫療衛生服務有序正常,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行為;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警戒;做好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六)現場指揮機構

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在區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七)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

重要電力用戶接受區指揮部的領導,落實本單位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置工作,做好自備應急電源配備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八)專家組

區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成員由電力、氣象、地質、水文等領域相關專家組成,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技術咨詢和建議。

三、電網現狀和風險分析

(一)電網現狀

目前,國網朔州供電公司朔城區有220千伏變電站1座,總容量420兆伏安;110千伏變電站5座,總容量431.5兆伏安,110千伏線路250.59公里;35千伏變電站1座,總容量16.3兆伏安,35千伏線路68.83公里;

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在朔城區境內有220千伏變電站1座,總容量300兆伏安;110千伏變電站6座,總容量480兆伏安,110千伏線路103.89公里;35千伏變電站11座,總容量210.2兆伏安,35千伏線路155.7公里;10千伏公用線路83條,共1502.96公里,配變1002臺/288.47兆伏安,戶均容量2.17千伏安,低壓線路1529.34公里,用電客戶56.51萬戶。

(二)風險分析

可導致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地震、冰雪、臺風、洪澇、雷電等嚴重自然災害造成電網設施大范圍損毀;

2.火電廠燃料煤、油、氣、水等短缺引起的電力供應嚴重危機;

3.重大電網事故,重要發、輸、變設備故障或隱藏性缺陷,調度自動化系統嚴重故障,運行維護人員誤操作或調度值班員處置不當;

4.由于工程施工、非法侵入、恐怖襲擊等外力破壞引發的電網設施損毀。

5.因其他原因可能引發的大面積停電。

四、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一)監測

國網朔州供電公司、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負責大面積停電風險的監測工作。充分利用現有的電網調度自動化系統等技術資源采集和監測電網運行、發電燃料供應等有關信息,建立與氣象、水利、林業、公安、應急管理、交通運輸、自然資源、工業信息化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收集、分析自然災害、設備運行、電網運行、外力破壞、供需平衡破壞等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范圍和程度。

(二)預警

1.預警分級:按照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預計可能發生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發布紅色預警;預計可能發生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發布橙色預警;預計可能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發布黃色預警;預計可能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發布藍色預警。

2.預警信息發布:電力企業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區能源局,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并視情況通知重要電力用戶。

區能源局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進行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向同級政府提出預警建議,必要時報請同級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

大面積停電預警信息可以通過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平臺或電視、廣播、手機短信、微信公眾號、當面告知等渠道向社會公眾發布。

4.預警解除: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或危險已經解除時,由區能源局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5.信息報告: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相關電力企業應立即將停電范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及先期處置等有關情況向區能源局報告。

區能源局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按照國家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能源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及能源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區能源局接到事件報告立即上報事件信息,跟蹤和續報事件及處置進展情況,根據事件等級和應急處置需要通報區指揮部成員單位。

信息報告主要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影響范圍、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內容。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按照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嚴重性和影響程度,將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I級、II級、III級、IV級四個等級,分別對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初判發生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啟動I級響應,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必要時,接受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初判發生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啟動1I級響應,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初判發生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啟動III級、IV級響應,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對尚未達到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二)響應措施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相關電力(網)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減少損失。

1.搶修電網并恢復運行: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運行方式,調整發供電計劃,采取拉限負荷、解列電網、解列發電機組等必要措施控制停電范圍;盡快恢復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干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要電力用戶和重點地區的電力供應。

電網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根據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發電企業保證設備安全,搶修受損設備,做好發電機組并網運行準備,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運行。

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高危、重要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加強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啟用應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種方式,保障燃氣供應;組織生活必需品的應急生產、調配和運輸,保障停電期間居民基本生活。

4.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停電區域內繁華街區、居民區、商場、學校、醫院、金融機構、車站及其他重要生產經營場所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時疏散人員,解救被困人員,防范治安事件。加強交通疏導,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盡快恢復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各種違法行為。

5.加強信息發布: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客觀統一的原則,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停電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6.組織事態評估:及時組織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恢復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對工作提供依據。

(三)指揮協調

I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區應急指揮部由總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響應工作。區應急指揮部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接受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執行相關決策部署;

(2)統一領導全區大面積停電事故搶險、電力恢復、社會救援和維穩等各項應急工作;

(3)組織召開區應急指揮部成員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

(4)進入24小時應急值守狀態,及時收集匯總事件信息;

(5)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對接市政府工作組;成立現場指揮部,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6)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分析研判事件發展情況;

(7)組織開展鄉鎮隊伍、物資、裝備支援;

(8)視情況向市政府組織指揮機構提出支援請求;

(9)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10)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11)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發生的其他問題。

II級響應:發生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區應急指揮部由總指揮長或其授權的同志負責組織指揮應急響應工作。區應急指揮部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統一領導和指揮區大面積停電事故搶險、電力恢復、社會救援和維穩等各項應急工作;

(2)組織召開區應急指揮部成員會議,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

(3)進入24小時應急值守狀態,及時收集匯總事件信息;

(4)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對接市政府工作組;成立現場指揮部,協調開展應對工作;

(6)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分析研判事件發展情況;

(7)組織開展鄉鎮隊伍、物資、裝備支援;

(8)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9)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10)協調解決應急處置中發生的其他問題。

I1I級、IV級響應:發生較大、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指揮應急響應工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蹤事態發展,與市區應急指揮機構聯系,指導督促做好應對工作;督促相關電力企業迅速開展電力搶修恢復工作;

(2)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協調事件應對等工作;

(3)根據電力企業請求,協調做好支援工作;

(4)指導做好輿情信息收集、分析和應對工作;

(5)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匯報有關情況。

(四)響應終止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啟動響應的政府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網架構基本恢復正常接線方式,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場、站)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負荷恢復90%;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處置完成。

六、后期處置

(一)處置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履行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職責的區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

(二)事件調查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由區能源局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處置建議。

(三)善后處置

事發地要及時組織制訂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盡快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

(四)恢復重建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備設施進行修復或重建的,按照相關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區域應當根據規劃做好受損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面的人員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根據需要組織動員其他專業應急隊伍和志愿者等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處置工作。公安、武警、消防、醫療救護等隊伍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二)裝備物資保障

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三)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為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組織、協調通信運營企業,提供應急專用頻率的電波監測和干擾排查等技術保障,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必要時,可以采取開辟專用通道、實行交通管制等措施。有關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四)技術保障

電力企業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制定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臺建設。氣象、自然資源、水利、林業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相關信息服務。

(五)應急電源保障

提高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規劃布局,保障各地區“黑啟動”電源。電力企業應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并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六)資金保障

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民政局等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以及各相關電力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八、附則

(一)術語解釋

本預案所稱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區域性電網、區級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以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二)預案管理

本預案實施后,區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應急演練原則上每三年演練一次,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三)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能源局負責解釋。

(四)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

朔城區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一、一級電網事件

滿足下列條件時,啟動一級響應:

山西省電網發生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停電范圍涉及朔州市朔城區電網。

二、二級電網事件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啟動二級響應:

1.朔州市電網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2.大面積停電事件超出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處置能力。

三、三級電網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事故:

1.造成電網負荷600兆瓦以下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或者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者;

2.發電廠或者220千伏以上變電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廠(站)對外停電,導致周邊電壓監視控制點電壓低于調度機構規定的電壓曲線值20%并且持續時間30分鐘以上,或者導致周邊電壓監視控制點電壓低于調度機構規定的電壓曲線值10%并且持續時間1小時以上者;

四、四級電網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一般事故

1.造成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者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者;

2.造成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下的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或者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者;

五、五級電網事件

未構成四級以上電網事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定為五級電網事件

1.一次事件造成減供負荷100兆瓦以上者。

2.電網電能質量降低,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

3.故障造成電網對電氣化鐵路(高鐵)、機場停止供電。

4.重大活動保電期間,保電場所發生停電。

六、六級電網事件

未構成五級以上電網事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定為六級電網事件

1.一次事件造成減供負荷30兆瓦以上者。

2.110千伏電網非正常解列。

3.事故前實時運行方式為單一線路供電的220千伏(含330千伏)變電站,或事故前實時運行方式為非單一線路供電35千伏變電站全停。

4.事故前實時運行方式為非單一線路供電的變電站內110千伏母線全停。

七、七級電網事件

未構成六級以上電網事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定為七級電網事件

1.35千伏以上輸變電設備異常運行或被迫停止運行后造成減供負荷者。

事故前實時運行方式為非單一線路供電的10千伏配電站全停。

變電站內35千伏以上任一電壓等級母線全?;?20千伏以上單一母線非計劃停運。

上述分級標準按照當前行政區劃和電網負荷情況制定,將根據行政區劃和電網發展情況進行滾動修編。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上述電網是指行政區域電網。

 

 

圖解《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朔城區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