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朔州市朔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政府信息,《朔城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將從即日起通過朔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igbytaylorteam.com)逐步開始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朔城區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分類
朔城區人民政府信息分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根據需要向區人民政府及區直各部門申請獲取相關信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公開。
(一) 主動公開
1、公開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主動公開以下內容: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5)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6)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7)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8)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9)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10)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11)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2)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3)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4)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15)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2、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登錄朔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信息查詢;網上未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各級各部門查閱信息資料。查閱地點、時間、聯系電話參見各級各部門編制的《指南》。
3、公開時限
應當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各級各部門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產生后的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各級各部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掌握該信息的人民政府或部門提出申請,受理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進行處理。
1、受理機構
掌握該信息的人民政府或部門。其辦公地址、受理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等信息參見各級各部門編制的《指南》。
(1)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朔城區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朔州市朔城區鄯陽街137號
郵政編碼:036002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聯系電話:0349-2023662
傳 真:0349-2023662
電子信箱:szscqzfxxgk@163.com
(2)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朔城區政府辦公室
辦公地址:朔州市朔城區鄯陽街137號
郵政編碼:036002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聯系電話:0349-2023662
傳真:0349-2023662
電子信箱:szscqzfxxgk@163.com
2、提出申請步驟
(1)填寫申請表
向各級各部門提出申請,應當填寫《朔城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渡暾埍怼窂椭朴行?,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政府門戶網站上下載電子版。為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或當面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字樣;申請人也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各級各部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3、申請處理
受理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該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該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該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4、辦理時限
受理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受理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參見下圖(附后)。
二、監督方式
申請人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
申請人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依申請公開表格
依申請公開流程圖